(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状中写明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二)等待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需在收到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三)法院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会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四)等待原审法院将上诉状、答辩状及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五)二审法院会对上诉请求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可能开庭审理,也可能径行判决、裁定。有新证据、新事实或新理由的及时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