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5年要离婚,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可先判断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彩礼返还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
(二)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女方可明确告知男方无需退还彩礼。若男方纠缠,可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