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若争取抚养权,母亲一方若无不适合抚养情形,可强调自身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照顾。非母亲一方若想争取,需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时,无过错方要指出对方过错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如暴力、吸毒等。有过错方则需证明自己有足够抚养能力,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积极与孩子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争取孩子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