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适用简易程序起诉追讨欠款,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当事人可做好相应准备,及时跟进案件进展。
(二)若案件复杂转为普通程序,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当事人要保持耐心,配合法院工作。
(三)若当事人上诉,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当事人要留意二审时间节点。
(四)由于实际时间可能受送达情况、鉴定等因素影响,当事人要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相关材料及时送达和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