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以对方患有精神病为由离婚且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要收集婚后经治不愈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若婚前知道对方患病仍结婚或婚后患病久治不愈,也需准备好相应的治疗证据,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请求判决离婚。
(二)若患病方病情轻,另一方愿意继续扶养,不想离婚,可在法庭上表达自己的意愿,展示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