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应展示良好抚养能力,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自有住房证明等经济基础材料,同时强调自身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品德修养。
(二)营造有利抚养条件,如说明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有老人愿意且有能力协助照顾孩子。
(三)若对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要及时向法院举证。
(四)若孩子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让己方父母出具愿意且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