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生病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
(二)若对方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只是在生病方患病时提出离婚,生病方虽不能要求赔偿,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及公平原则,适当照顾生病且生活困难的一方,多分财产,另一方可能需给予适当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