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故意判断:要认定是否存在主观故意,需判断当事人是否明确知道该材料是证据,并且是为了影响案件裁判结果而有意去转移或隐匿。若因疏忽等过失导致证据位置变动或未按时提供,不能认定。比如工作中不小心误拿文件导致证据位置改变,不属转移隐匿证据。
(二)客观行为识别:客观上需有实际的转移或隐匿举动,像带走关键书证、藏起物证、删除电子数据等,只要使证据在正常程序中难以获取,就符合该标准。
(三)行为后果考量:因为此行为会妨碍司法机关查明真相,损害对方当事人权益,所以实施者可能面临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