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不应诉会丧失答辩等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
(二)若已支付超司法保护上限利息,可主张用超过部分抵扣本金。
(三)若未支付,对于超司法保护上限部分的利息,可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四)收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借款金额、利息约定和还款情况。
(五)积极和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合理还款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