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起诉离婚成功,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相关处罚记录等。
(二)首次起诉若因证据不足未判离,可在判决不准离婚后,与对方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此时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