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金额,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20%-30%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收入50%,月总收入含工资、奖金等。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若子女长期患重大疾病或残疾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四)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