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可提供无法生育的证明材料,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让法官知晓这一情况。
(二)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尽可能保持和孩子的共同生活,保障孩子的日常照料。
(三)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要多展示自身抚养条件和能力,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女方要和孩子多沟通交流,让孩子表达出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五)男方若抚养条件明显更优,女方可尝试与男方协商轮流抚养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