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房子归属依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子归登记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或婚前共同出资以结婚为目的且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离婚时自然归该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归登记方。而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体现了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入,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以结婚为目的且婚后用于共同生活,也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