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联合起诉的条件: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享有债权,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
(二)部分债权人诉讼行为效力:部分债权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债权人承认,对其他共同债权人发生效力。
(三)推选代表人及效力:债权人联合起诉需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活动,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债权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债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