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不影响债务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二)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向债务人继承人主张权利,比如发催款通知,会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三)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法院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四)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