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买房,全款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子属出资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法院一般判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用婚前财产全款买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房产本质上是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所以仍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仅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行为及对应增值部分涉及夫妻共同权益。所以法院通常判决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会综合房屋购买价、婚后共同还贷比例及房屋现值等因素。若遇到婚前财产买房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