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认真阅读起诉状,了解对方诉求和理由。
(二)准备答辩状,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方面表明自身观点。不同意离婚要说明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证据;同意离婚则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提出合理主张。
(三)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凭证、子女生活状况材料等相关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
(四)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清晰诚实地表达意见,之后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