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时间方面:
若选择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需在立案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结;要是适用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还能延长。当事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和准备材料,在对应审理时间内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二)是否判离方面:
法院判断是否判离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若证据不充分,可能判不离,需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大,但不绝对。所以起诉前要收集好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