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处于协商离婚阶段,面对女方提出不合理财产分割等过高要求时,当事人需要坚守合法主张,不能妥协接受不合理要求,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尽可能收集并提供关于财产情况的证据,以此明确财产范围和归属。
(二)要是协商不成进入诉讼离婚程序,将问题交给法院处理。若女方伪造债务想侵占财产,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进行反驳。法院会根据实际查明的事实,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若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会对女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