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二)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制定分割方案。
(三)若协议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此类行为,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