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希望争取取保候审,首先要证明自己符合法定情形。若能证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法律分析和证据。
(二)若认为自己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需提供自身平时表现良好、与案件相关的积极态度等材料,如主动退赃、坦白供述等,以证明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三)若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况,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等材料。
(四)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可向司法机关提出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