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完成离婚登记时,由于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所以在未完成登记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反悔,因为此时协议未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重新考虑离婚事宜和协议条款。
(二)已完成离婚登记后,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法院会审查订立协议时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若没有此类情况,请求会被驳回。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证明存在需要撤销的情况。
还需意识到,婚姻包含人身关系,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解除,无法仅因反悔恢复,只能通过复婚重新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