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控制与案件有关财物,确定为违法所得的随案移送。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违法所得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三)审判阶段:法院认定为违法所得的依法判决追缴或责令退赔。
(四)主动退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直接向司法机关退缴款项。
(五)已挥霍或毁坏:法院责令以合法财产退赔。
(六)返还被害人:司法机关及时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
(七)转移追查:违法所得被转移的,司法机关依法追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