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
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常见费用。超出部分对方个人承担。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能达成协议获赔。若协商不成,伤者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凭证等证据起诉索赔。
(二)一般侵权事故处理
双方先协商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若协商不行,受害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