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全职主妇为请求到合理补偿,要收集能证明家务劳动时间的证据,如日常家务安排记录、家庭活动的时间表等。
(二)收集体现投入家务劳动精力的证据,像孩子的学校记录、家人的就医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在照顾家庭成员方面的付出。
(三)收集显示给家庭带来效益的证据,比如配偶的工作业绩证明、收入增长情况等。
(四)准备能证明因全职家务放弃个人发展机会、职业前景受损的材料,像之前的工作邀约、培训机会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