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结婚证无效,先确定是否属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些法定无效情形。
(二)若属于无效情形且法定无效情形未消失,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三)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先由当事人自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等待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四)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按照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