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要全面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这些因素。
(二)有稳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三)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
(四)存在特殊情况时,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
(五)双方可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