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女方怀孕30周时,男方一般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二)若离婚,男方是否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定过错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按实际损失定,精神损害综合过错程度、行为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
(三)若男方无上述法定过错,通常不用赔偿,但要对女方和孩子担责,比如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