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结婚30年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不参与分割;一方有隐藏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先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上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