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抢劫公私财物60万这一行为的人,要清楚这属于抢劫数额巨大情形,面临的刑事处罚较重。在被司法机关追诉过程中,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情节,以获得从轻处罚。
(二)如果有他人也参与了抢劫行为,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查证属实的话,可能会被认定为立功情节,从轻量刑。
(三)犯罪后主动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被认定为自首,会在量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