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分割出一半归配偶,另一半作为被继承人遗产分配。
(二)若遗产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均等分配。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三)若有遗嘱,按遗嘱内容确定配偶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