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在女方娘家办理异地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女方娘家所在地是否为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若是则可在此起诉。
(二)需判断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如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若有此类情况,也能在女方娘家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