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老公协商补偿,可要求支付赔偿金、给予财产份额等,并保留沟通记录,以备后续可能的维权之需。
(二)协商不成,若老公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费用,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若有证据证明老公与他人同居,在离婚诉讼中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