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可以对外承接业务。律师事务所可以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代理、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至于您提到的“全程当法务人员帮当事人主案并以律师的名字”,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律师必须亲自参与案件的处理,不能以他人名义进行代理。如果律师因故不能继续代理案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违反规定,可能会受到行业处分甚至行政处罚。建议您选择正规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充分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