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如果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或者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的结果作为最终认定醉酒驾驶的依据。具体来说,如果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准确,可以要求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抽取血样,送交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认定醉酒驾驶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二次检测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二次检测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