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参与团伙盗窃5万以上的人员,若想争取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有立功线索的,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准确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需对全部5万以上的盗窃数额担责,从犯则应依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考虑其他情节,对于有坦白情节的人员可适当从轻处罚,对于累犯要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