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刑事拘留后确定无罪,应马上要求立即释放,可依据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的规定,若发现不当拘留,可要求其立即释放并开具释放证明。
(二)被逮捕后经司法机关查明无罪,同样可要求立即释放。
(三)若被采取拘留措施后,案件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能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