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借条上替他人签字是否有效,先看有无明确授权。若有授权构成有权代理,借条对被代理人有效,被代理人担责,但要有授权证据,如书面授权书。
(二)若没有代理权限代签,属无权代理。若被代签人事后追认,借条有效,被代签人担责;若拒绝追认,借条对其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要求签字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
(三)若冒用他人名义签字,借条对被冒名人无法律约束力,由签字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