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情况,先判断自己是否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若不是,则一般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但可能有民事赔偿责任。
(二)若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需审视自己是否存在以下情形:酒驾、毒驾;无驾驶资格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失灵仍驾驶;明知无牌证或已报废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若存在这些情形,要做好承担刑事责任的准备。
(三)若不符合上述需担刑责的情形,应积极与伤者协商民事赔偿事宜,妥善处理事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