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一方出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可向法院主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请求适当多分财产。
(二)为避免后期纠纷,夫妻双方可以提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方出轨就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并且要确保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三)若发现出轨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可争取让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