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条件: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这些条件,随时可申请取保候审。
(二)确定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申请。
(三)了解决定流程:申请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相关机关需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