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明确子女抚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结束而消失,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子女有权追讨。
(二)追讨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支付之前未付的抚养费。
(三)若协商无果,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子女出生证明等。
(四)经过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拒绝支付,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让其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