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病历、费用清单、定损报告等,为后续索赔打基础。
(二)若情况紧急,不马上申请保全合法权益会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可在诉讼或仲裁前提起诉前财产保全,需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起诉或仲裁,不然法院会解除保全。
(三)进入诉讼阶段可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时要提供明确财产信息如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单号,并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审查后裁定,同意保全的对保险赔偿款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