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证明投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收集投资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证据,比如家庭日常消费账单与投资相关业务有联系;保留投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证据,像资金用于家庭企业的流水记录等。
(二)若要证明是个人债务,要留存另一方对投资不知情或明确反对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书面声明;提供投资收益未用于家庭的证据,如投资收益流向的证明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