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继承方面
若儿子自然死亡且无遗嘱,女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可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在此可以先了解儿子的财产状况,比如房产、存款、车辆等;然后和其他继承人沟通协商遗产分配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意外死亡责任赔偿方面
若儿子意外死亡涉及责任赔偿,先确定侵权人,收集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之后与侵权人协商赔偿金额,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包含医疗费、丧葬费等。
(三)儿子失踪方面
若儿子失踪,符合一定期限条件,女子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以此处理涉及儿子的相关财产等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