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者,一般在被抓后几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并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按照通常的执法流程和效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尽快处理,通常会在较短时间内(如一周左右)作出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决定。
(二)对于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者,一般情况下,拘留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有七日审查时间。所以被抓后,最快三日、最长三十七日可能会被提请批捕或作出不批捕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