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会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时,可由父亲抚养。所以若父亲想争取抚养权,需收集母亲不宜抚养孩子的证据。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争取抚养权,双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一方,要提供相关证明以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父母双方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达成协议后向法院提出,法院会尊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