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过户给夫妻一方,确认该过户非恶意转移财产,且无书面约定此房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就归受让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用分割。这种情况下要保留好相关过户手续等证据,证明过户的合法性和双方的真实意愿。
(二)若房子过户给第三人,能证明此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该房产,同时法院会考虑让转移方少分或不分。请求分割时需收集能证明恶意转移的证据,如交易时间、价格不合理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