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误工费,先由医疗机构出证明确定误工时间,若致残则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二)计算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三)其他赔偿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按实际票据和合理标准计算。
(四)协商赔偿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