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保全方面,要明确其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在有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及时启动该程序。申请人应做好申请准备,准备好相关材料证明该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以及其面临的灭失或难以取得的风险。
(二)对于证据保全启动程序,如果是在起诉前申请证据保全,要尽快向法院提交申请;在诉讼过程中则应遵循法院的程序要求进行。同时,申请人还需注意可能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